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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管理处关于《高标准农田及“两非”等耕地遥感监测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因工作需要,我处拟委托1家单位承担高标准农田及“两非”等耕地遥感监测,现将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响应。

  一、项目名称

  高标准农田及“两非”等耕地遥感监测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12月前完成

  三、预算金额

  22.42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监测范畴

  以2023年海南国土空间变更数据为底图,对划定三区三线内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非农化、撂荒地及耕地调整等情况,进行为期一年一期的遥感监测。

  (二)监测标准

  遥感监测按地块不小于5亩,分区分地类进行监测汇总,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地数据统计汇总。

  (三)碎片化处理建议

  针对小于5亩的地块,结合近20年水文、水源及气象资料,分析农业开发利用价值,按集中连片,统一开发的原则,综合给定碎片化地块调入调出建议。

  (四)数据分析

  根据遥感监测数据,按环比和基比分析地类增减变化趋势,以及趋势产生原因和改善措施。

  (五)成果提交

  供应商提交成果深度应满足监管和使用要求,如地块图斑满足项目选址要求,地块现状与规划对比分析,监测数据满足统计要求等。

  五、申报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可以转包、分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报价提交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2.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6.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委托工作人员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8.项目编制方案;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七、评审规则

  1.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2.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3.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4.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5.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0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A301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818156(13136086551)

  监督电话:0898-6581816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5/t20240515_3663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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