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定通过的品种未按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或者标准样品不真实的,应当撤销审定”。为加强我省审定品种管理,我站将于近期开展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样范围
1.2023年审定的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棉花品种。
2.2023年以前审定的,因标准样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尚未有入库标准样品的品种。
二、交样时间
水稻:2024年5月21日-5月22日
小麦、棉花、大豆:2024年5月23日
玉米: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
三、交样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路5号C座1楼。
联系人:品种审定科 贺孝思
电 话:028-85588170,19828334494
四、交样要求
1.质量要求
(1)样品种子需达到生产用种质量标准(见附件2);
(2)未遭受意外损害;
(3)未经过包衣和其它药物处理。
2.数量要求
标准样品数量不能低于附件2中的最低要求。
3.标签及包装要求
(1)包装要求
每品种标准样品种子按照附件2中的数量要求,装在一个尼龙网袋中,放入6个内标签,再将尼龙网袋装在足够强度的牛皮纸袋内,在牛皮纸袋上贴上外标签(格式见附件3),同时用选育单位盖章的封口签封口,然后将封装好的牛皮纸袋再装在1个尼龙网袋中。
(2)标签要求
外标签要求:A4纸打印粘贴在牛皮纸袋上,请勿手写。内容包括: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选育单位、交种单位、联系人和电话等。
内标签要求:放入种子内,数量6个,防水、防潮。将与种子包装在一起进行长期保藏以备核查用,内容包括:品种名称、审定编号。
4.材料要求
《标准样品提交清单》原件1份(格式见附件1),不同作物提交清单分开填写;《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原件2份(格式见附件4)。
5.其他要求
(1)请送样单位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不接受快件、邮寄,过期将不予受理;
(2)正在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仍需提交标准样品,
已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可以不再提交标准样品;
(3)杂交种亲本不再要求必须提交;
(4)请按附件5清单目录进行提交,未在清单目录里的品种将不予收取,请勿提交;
附件:1.标准样品提交清单
2.标准样品质量及数量要求
3.标准样品外标签
4.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5.补交标准样品的审定品种清单
点此下载:附件1-5
四川省种子站
2024年5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4/5/11/fadf79044bf0423daf9534368ac7ed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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