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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2023年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桂科农字〔2020〕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实施细则(修订)》(桂科农字〔2022〕119号)、《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乡村科技特派员2023年度科技服务考核评优规则的通知》(桂科农字〔2023〕81号)有关规定,2023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印发《开展2023年度科技服务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23〕99号),组织开展考核评优工作。经科技特派员填报考核评优材料,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评价,平台统计服务任务完成情况、服务成效数据和日常服务积分,县(市、区)组织考评小组开展服务成效评审评分评议,设区市审查,自治区审核等程序,拟确认3464名选派型科技特派员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中,341名选派型科技特派员评优结果为优秀档次,533名选派型科技特派员评优结果为良好档次;注册登记制科技特派员评优结果为优秀、良好档次各17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5月21日,共7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直送至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需提供佐证材料,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受法律保护。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或未提供可靠佐证材料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5851235(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0771-5855060(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电子邮箱gxsqkfzx@163.com,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协调办,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2023年全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考核评优拟确 认结果(同类考核评优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84256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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