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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省级示范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涉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为加快构建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业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单产提升的人才支撑,近日我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面向各涉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公开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省级示范项目承担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自愿在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

  2.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展人才培育,培育计划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

  3.能够承担1000人以上的培育任务;

  4.具有培训所需的集中课堂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5.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6.具备稳定优质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7.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及规范管理能力,能够完成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培训资料和数据采集、管理和建档工作;

  8.具备数字化教学资源采集和制作能力,能够制作定位准确、形式多样、原创度高、质量精良的精品课件;

  9.自愿在省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配合做好防灾减灾等各类应急性培训工作。

  二、申报范围

  各涉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承担过历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优先考虑,计划遴选项目承担机构1-2个。

  三、遴选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申报书(见附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

  (二)资格审查。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对机构资质进行材料初审。

  (三)组织评审。组织行业专家,根据培育任务需要,择优遴选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四、申报时间

  申报于2024年5月5日截止。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报厅社会事业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淼    

  电  话:0451-82675089  15636142830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申报书模板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85/202404/c00_31730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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