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会上获悉,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中,我市4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上榜。
据了解,为进一步培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引导和带动各地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到位,快速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今年农业农村部继续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经过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部级核查评审和网上公示,农业农村部确定了90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30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其中,江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据悉,重庆已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纳入《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并编制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目前,全市绝大多数执法机构执法车辆、执法船艇、无人机、检测仪等大件装备基本达标。在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上,重庆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合成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使农业执法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政治建设、健全执法制度、落实保障政策,把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层层压紧压实执法责任,力争到2025年,全市90%以上的区县达到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或示范窗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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