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我省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粮食产量常年稳定在95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连续7年保持在740亿斤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河北贡献。近年来,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程度越来越高,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部署,扩大种粮大户规模经营优势,示范带动中小农户创高产,提升粮食生产质量和效益,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对全省种粮主体进行摸底调查,明确种粮大户界定条件,组织专题调研组,有针对性地到省内外调研学习、座谈交流,研究提出了十条支持我省种粮大户发展的政策性措施。
二、起草原则
(一)多措并举、突出重点。聚焦粮食生产关键环节和资源要素,从政策制定、机制创设、项目安排、资金倾斜等方面,为种粮大户创造良好环境,打通制约种粮大户发展的堵点、卡点。
(二)规范有序、大户受益。以让种粮大户直接受益为目的,鼓励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作为实施主体积极承担项目建设,实现投资、建设、管护、使用一体化发展。支持种粮大户通过扩大种植规模和转变生产方式提升产能,提高粮食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水平。
(三)鼓励种粮,根治撂荒。将财政类项目向种粮大户倾斜,优先支持租地时间长、组织和实施能力强、个人信用好的种粮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种粮大户有钱挣、得实惠,从根本上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和农户承包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从优化土地流转服务、增强规模经营要素支撑、支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优质农资、降低生产投入成本、推广使用高性能农机、提供科技支撑、开展产销对接、助力打造粮食品牌等10个方面,为种粮大户提供全方位、全链条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承担起支持种粮大户发展的主体责任,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方争取发改、财政、金融、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加强监督审核。针对支持种粮大户发展,建立工作调度、考评机制,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落实上明确支持途径,对享受扶持政策的种粮大户严格把关,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种粮大户支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推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营造务农种粮的良好社会氛围。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大对全省种粮大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indexzcjd/1782590274284675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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