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委托1家单位承担榴莲栽培管理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榴莲栽培管理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9月底前完成。
三、预算金额
91.5万元,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试验基地建设。在陵水、琼海、定安、文昌、屯昌等新种植榴莲区域建立试验基地5个,各试验基地40亩以上,总试验面积不低于200亩。
(二)关键栽培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针对榴莲新种植区域气候环境特点,开展榴莲肥水管理、矮化防风技术、主要病虫害防控等试验,研发肥水管理技术、矮化防风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各1项,集成榴莲幼树栽培管理关键技术1套,同步开展技术示范,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
(三)技术培训与推广。加快新技术推广,抓好技术培训指导,年内开展技术培训观摩会1-2期,培训观摩100人次以上。
(四)产业调研报告组织与撰写。结合全省榴莲产业发展情况,在现有科研成果基础上,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分析,明确榴莲适宜种植区域正面清单或不适宜区域负面清单,并分析当前产业发展面临主要问题,提出下步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报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编制方案和报价函。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果树栽培与研究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三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8日12:00前,纸质件报价材料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1211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卫帆
联系电话:0898-65337679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4/t20240430_3656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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