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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湘农办发〔2024〕38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守法普法办关于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2024年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粮食安全为重心的农业生产和以乡村发展建设治理为重点的乡村振兴两大任务,重点推进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行动。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级系统官网、官微官博平台和普法宣讲团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开课》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三是强化法治工作人员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将理论学习与法治工作紧密结合。

  2.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学习。

  3.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学法用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与述职述廉同评议、同考核。做好厅领导和农业农村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做到应学尽学,应考尽考。举办执法能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落实干部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线上或现场旁听庭审不少于1次。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和举报投诉处理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性和合法性。开展《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情况自查自评,迎接省普法守法办有关检查评估。

  4.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继续从乡村“法律明白人”中选拔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示范户作为宣法释法的重点对象,把培育工作与日常普法相结合,集中培训和送法下乡活动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技能培训、在线教育、送法下乡等形式,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工作,提供宣法释法服务。到2024年底实现全省每一个行政村有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

  5.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巾帼普法乡村行”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湘剑”执法护农、“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举办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现场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粮食安全保障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各单位要通过乡村振兴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鼓励各地利用群众赶集赶圩、庆祝传统文化节日等重点时间段开展本地特色主题普法活动,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基层普法活动。

  6.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建设农村法治文化阵地,遴选一批有条件有基础的文化礼堂、合作社、种养基地等作为农村普法基地。充分利用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法治宣传示范带、长沙市田汉宪法宣教馆、湘赣边红色法治文化带、国家长征公园(湖南段)红色法治文化带、湘西州十八洞乡村振兴法治宣教基地、衡阳市“三江六岸”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一批重点普法阵地,广泛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鼓励各地结合乡土文化、非遗文化和红色文旅资源创作和传播一批法治元素丰富的文化作品。组织优秀普法短视频创作征集活动,加大普法产品作品创作开发力度,满足基层群众法治文化需求。

  7.加强典型案例宣传。认真组织行政管理人员、法治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公职律师等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刊物专栏、“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重大热点案(事)件释法普法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执法护农工作成效,深入挖掘一批基层执法典型案例,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讲好“农业执法故事”。

  8.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复议和应诉衔接,组织涉案单位依法答辩、参与庭审。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工作规范,选聘配备一批政治素养过硬、有执业经验的法律团队,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

  9.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方式,加大普法信息发布力度,扩大新媒体普法在基层的影响力。发挥村(居)微信群、家庭微信群作用,及时发布最新普法资讯。充分发挥社会普法力量,鼓励和引导高校法学院(系)师生加入农村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利用寒暑假回乡契机,就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创造条件,用身边人讲好身边事。

  10.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定期收集本单位宣法释法活动信息,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每篇300字以内)报至厅法规处,经选用后报送农业农村部法规司。7月底以前,将《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实施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和有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厅法规处。11月5日前,将普法工作相关总结资料报至厅法规处。总结资料包括年度工作总结、佐证资料、1—2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将普法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任务,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5月7日前将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联系人报厅法规处。

  2.把握宣传方向。增强普法工作者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正面宣传,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平台、活动和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坚持从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宣传形式丰富多样。

  3.提高宣传质效。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对农民关注的、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以及农业农村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认真地梳理、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预防化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联系人:何婧,13974842957;邮箱:1140778848@qq.com。

  

  附件:1.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

        2.“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模板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404/t20240424_33285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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