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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河北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2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农牧发〔2022〕1号)和《河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冀农发〔2021〕28号)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入推进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落细《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农牧发〔2022〕1号)和《河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冀农发〔2021〕28号)要求,深入开展“先打后补”工作,对符合备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全面实施“先免后补”,其他养殖场户继续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疫苗供应。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省市县三级责任分工。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政策解读,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先打后补”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先打后补”平台维护运行等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先打后补”工作组织实施与协调,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经费落实、监督指导、实施情况汇总上报。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先打后补”日常监测、监督抽检、“先打后补”平台运行等工作。县级负责辖区内“先打后补”工作的具体实施。乡镇动物防疫机构负责对辖区养殖场申报信息及资金补贴信息进行初审,同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确定实施内容

  一是实施对象和要求,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肉牛50头以上、羊100只以上、肉鸡1万只以上,以及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蛋鸡2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鸭鹅鹌鹑等参照鸡标准执行。基本要求,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并按要求贮藏和使用,且疫苗病种(亚型)适用畜禽范围与申请补助的畜禽一致。场户饲养畜禽应免尽免,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布病除外)。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如实、规范填报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和免疫接种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备案、补助申请等。

  二是实施程序。包括养殖数据统计、养殖场户线上注册、强免疫苗采购、强制免疫实施、免疫效果评价和补助经费申请、审核及发放等。

  三是补助品种和标准。补助疫苗品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病和小反刍兽疫。补助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蛋禽、种禽每羽最多补助0.6元,商品肉禽每羽补助0.03元,青年鸡每羽最多补助0.24元。口蹄疫:商品猪、奶牛、肉牛每头最多补助2.8元,羊每只最多补助1.4元,种猪每头最多补助4.2元。布病:羊每只补助0.29元,肉牛每头补助1.45元,奶犊牛每头补助10元。小反刍兽疫:羊每只补助0.3元。

  四是监督抽检。县级抽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每年抽检场户各不少于20个,每次每场抽检样品不少于21份。省市结合春秋防评价对规模养殖场户免疫效果进行抽检。

  (三)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规范经费管理。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四是严格监督检查。五是深化宣传培训。六是做好实施总结。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indexzcjd/1779767411685056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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