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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级消费帮扶月广告媒体宣传活动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2024年海南省省级消费帮扶月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消费帮月活动,进一步扩大消费帮扶月活动宣传覆盖面。现就2024年省级消费帮扶月广告媒体宣传活动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省级消费帮扶月广告媒体宣传活动。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5月底至6月底。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根据我厅2024年消费帮扶工作安排,2024年省级消费帮扶月广告媒体宣传活动拟在省内户外LED屏幕30面以上、公交车电子屏500面以上、社区电梯500面以上,通过图片和文字形式对外宣传,宣传展示1个月。

  (二)根据省级消费帮扶月活动宣传需求,优先选择在车站、商场等人流量集中区投放。

  (三)申报单位具有动员全省广告媒体行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公益事业的能力,能够积极协助我厅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省级消费帮扶月活动,进一步扩大省级消费帮扶月活动宣传覆盖面。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具备独立策划、宣传发布、媒体资源统筹等能力;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申报单位需要按照我厅提供的图片和文字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展示画面审核通过。

  (二)需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投放情况,检查发布期间画面是否正常展示以及出现异常情况修复等工作,确保活动如期顺利完成;

  (三)申报单位负责收集宣传活动所发布的媒体展示画面,按上刊、中期监测、下刊等三个时间节点提供佐证材料,活动完成后提供一套完整的验收报告材料,协助办理活动验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委托工作人员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四)本公告“五、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简介、相关项目案例等;

  (六)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函(加盖公章),服务方案要详细具体,报价函分项列出各费用项目、数量、标准、单价等。

  八、评审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如媒体活动策划能力和匹配多种优质媒体资源;

  (三)具有动员全省广告媒体行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公益事业的能力;

  (四)活动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

  (五)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九、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须壹式伍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社会扶贫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拒收。

  十、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经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活动承办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乡村振兴局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65336009;

  监督电话:6895013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4/t20240417_3648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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