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字〔2024〕136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的规定要求,我厅组织对202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通过电话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约谈告知,决定对滑县豫都机械有限公司1个产品取消补贴资格。
因违规行为处理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各有关企业要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补贴机具投档的有关规定,杜绝投档违规行为的发生。
特此通告。
附件:海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表
序号 | 机具大类 | 机具小类 | 机具品目 | 分档名称 | 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机具型号 | 投档技术参数 | 中央补贴额 | 机具类型 | 企业所属省份 | 评阅结果 | 评阅意见 | 处理措施 |
1 |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 粮食初加工机械 | 谷物(粮食)干燥机 | 处理量50-100t/d连续式谷物烘干机 | 滑县豫都机械有限公司 | 谷物干燥机 | 5HTF-120 | 结构型式、连续式;处理量、120t;电机总功率、46.1kw | 31000元 | 购机补贴(通用类) | 河南省 | 不通过 | 该产品处理量为120t/d,不符合50t/d≤处理量≤100t/d参数要求。 | 取消产品补贴资格 |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4/t20240419_3649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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