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资讯 > 正文

弄懂悟透、落实落细国家政策 加快推进广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指与农业相关的社会经济组织,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为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提供的各种服务而形成的网络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伟大事业,对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小康目标,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历年中央1号文件都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2017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2018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2019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要求进一步做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知》指出,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以下简称“项目任务”),支持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意义重大。各项目任务实施地区,要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和农办经〔2017〕19号要求,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为切实弄懂悟透、落实落细中央文件精神,今后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定位是:按照“政府领办、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共享共建”的发展思路,坚持“两条腿”走路:即利用优势资源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含小农户托管)提升质量与规范发展,同时利用国家政策性支持资金引导全区各地开展粮油蔗等经济作物和畜禽养殖生产托管服务。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组织召开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座谈会暨农业生产性服务模式推介活动,着力引导各类优势社会力量面向农民合作社开展种养技术、金融、物流、销售、农机、农资等服务,尽快构建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良性机制。

  ——引导实力较强、服务规模较大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和网络运营商建设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服务平台,推进服务主体的整合和服务资源的共享利用。

  ——充分发挥《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农〔2017〕41号)等政策效应,鼓励支持市(县)积极探索开展粮油蔗等经济作物和畜禽养殖生产托管服务,正确引导全区各地农业生产托管健康发展。

  


http://nynct.gxzf.gov.cn/xwdt/ywkb/t1921102.shtml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