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海市海洋局,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科学研究院、水产引育种中心:
现将《2024年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
“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渔养函〔2024〕20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60个国家级骨干基地为依托,在全区示范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到2024年底,骨干基地实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资源化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全覆盖,水产养殖用药量持续降低,配合饲料替代率明显提升,水产优良品种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3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深入开展标准化池塘养殖、陆基圆池养殖、工厂化养殖、池塘小棚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增殖渔业、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集装箱养殖、稻渔综合种养9种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分别建立国家级骨干示范基地7个、19个、14个、4个、1个、7个、2个、2个、7个。力争全区新增养殖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陆基圆池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15个;新增3万平方米以上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5个以上;新增6万平方米以上拱棚小池塘养殖基地15个以上;新增养殖水体3万立方米以上重力式深水网箱养殖基地2个以上;新增稻渔种养面积4万亩以上,其中新建100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基地6个以上;新增大水面生态渔业面积20亩以上,其中新建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基地5个以上。
(二)实施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充分利用国家对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扶持政策,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陆基设施化循环水、“三池两坝”、池塘底排污、集中连片池塘、人工湿地、鱼菜(稻)共生等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对60个国家级骨干示范基地实施养殖尾水监测。联合共建尾水监测小站,发挥体系优势,实行尾水治理的常态、动态监管。
(三)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将“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设为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及时上报信息;指导骨干基地严格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启动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创建工作。开展主要病原菌耐药性监测,为开展抗菌药物药效评价提供支撑;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宣传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普及禁、停用药和病原菌耐药性知识,指导遵守休药期等规定,做好用药记录。实施大口黑鲈、乌鳢、牛蛙等重点品种用药减量及药残专项监测项目,强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控,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加强科普宣传和示范推广,不断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组织骨干基地与优质配合饲料生产企业做好对接。指导骨干基地制定配合饲料养殖技术方案,建立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试验推广点,力争骨干基地养殖大口黑鲈、乌鳢、鲶鱼等肉食性鱼类配合饲料替代率实现100%。跟踪骨干基地配合饲料养殖情况调研,评估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效果,优化相关配套技术。
(五)实施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良种示范推广应用,以骨干基地为重点,开展水产新品种试验示范、评价和推广推介工作。指导6个种质提升示范基地做好土著鱼品种的训养及繁育。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4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工作。
(二)行动实施(4月—10月)。加强对2023年度认定的60个国家级骨干基地的指导,并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骨干基地梯队,培养一批新的骨干基地。
(三)年度总结(11月—12月)。总结“五大行动”工作成效、提炼典型案例、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制定本地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好本地区骨干基地的遴选、推荐和监督,做好技术集成、模式创新、典型培育、示范推广和信息汇总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推动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确保行动落地见效。
(二)强化支持保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统筹渔业发展资金,积极向“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方向倾斜,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切实提高骨干基地养殖技术、设施化水平。
(三)大力示范推广。各地要发挥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作用,加强与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以骨干基地为样板,通过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大宣传和辐射带动的力度,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的推广。
(四)加强宣传交流。各地要总结“五大行动”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交流,加大对水产养殖企业的培训指导力度,引导广大水产养殖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营造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调研和总结。适时组织开展“五大行动”工作情况调研。各地要积极推进本辖区“五大行动”工作,及时完成骨干基地评审与验收,按要求组织填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信息管理系统(http://xd.szjoann.net),并于4月25日、11月20日前分别将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荣仕屿,联系电话:17344223416,电子邮箱:gxsczz2840297@163.com。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bf/t183094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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