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活动项目工作,我厅于2024年4月1日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发布了2024年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活动项目比选公告,由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供应商应标材料不足3家,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采购管理办法》(琼农字〔2023〕337号)第四章第18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规定,第一次比选作流标处理。现按程序重新发布比选公告,拟以第二次比选结果确认第三方机构承担该项目。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活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求
2023年9月,我省成立了海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专家咨询组,共18位咨询专家,其中首席专家1名,院士5名,其他咨询专家12名。2024年拟组织咨询专家开展“海南三农大讲堂”“咨询专家市县行”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创办“海南三农大讲堂”栏目
1.1由专家授课。围绕海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千万工程、三农政策、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城乡统筹等方面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邀请咨询专家授课。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每个季度邀请一位咨询专家为全省农业农村干部职工及农业企业代表授课,剪辑成视频,在主流媒体宣传。
1.2资讯报道。对全球热区农业新闻、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最新动态以及三农专家学者的报告、论文、观点等信息,持续开展跟踪、收集、转发,平均每个月10篇。
1.3采风记录。对咨询专家在海南的公开活动和涉及海南三农的学术交流、研究成果等信息进行跟踪报道、政策解读,撰写资讯稿件和图文内容。同时为每位来海南的专家制作一份“海南行”纪念视频和记录册。
2.组织“咨询专家市县行”活动
2.1深入基层。根据市县需求,选取2个代表性的市县,上、下半年各组织专家深入1个市县调研,重点围绕三农改革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建议。
2.2揭榜挂帅。根据市县党委、政府或农业企业提出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和诉求,咨询专家结合专业特长及工作实际,揭榜挂帅、定向解决。
2.3结对支持。促成咨询专家与市县所在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农业龙头企业等“结对子”,咨询专家率团队提供全周期服务。
(二)成果形式
1.每季度举办1期“海南三农大讲堂”活动,全年共4期。
2.跟踪、收集转发各咨询专家的报告、论文、观点等信息120篇。
3.为18位咨询专家制作“海南行”记录视频和活动相册各1份。
4.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咨询专家市县行”活动。
5.形成2份专家咨询建议报告。
(三)时间安排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项活动结束,期间阶段性要求如下。
2024年4月、6月、9月、12月底前,分别举办一次“海南三农大讲堂”活动。
2024年6月和12月底前,分别完成1次“咨询专家市县行”活动,形成1份专家咨询建议报告。
三、项目经费
不超过39.018万元整(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佰捌拾元整)。经费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场地费、视频剪辑费等。(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三)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公告中“四、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服务能力及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规则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五)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111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八、公告方式
投标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236589
监督电话:0898-65307353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4/t20240412_3644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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