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至6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沿海县区开展渔港渔船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监管。此次重点督查了渔港、码头、临时停泊点等区域的船舶管控措施、节日期间渔港防火、消防安全等情况,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渔船、渔港11个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个。
检查组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好“港长制”和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好渔业安全生产各项要求,临水作业要穿好救生衣,执行渔船编队跟帮生产,严禁渔船载客出海等违规行为,确保渔船生产安全。
下一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强在节日期间对渔船渔港的安全监管,广泛开展渔船渔港安全大检查,切实管好港、管好船、管好人,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海洋渔业安全管理形势的稳定。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4/7/art_12502_11211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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