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若干规定》制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若干规定》制订服务项目现采用发布比选公告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若干规定》制订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项目总预算49.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合法存续、运营状况良好的与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企业或事业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被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fontface="宋体">。

  5.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或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提供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6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

  2、获取地点:有意参加比选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四楼427室报名(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并领取比选文件。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另附电子档一份)递交截止及比选时间:2024年4月23日15:00

  2、比选地点: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二办427

  联系人:陈璐

  电话:18613976676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404/t20240409_332730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