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级配套资金1000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达完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要求,应在相关信息审批生效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现将分配结果予以公开。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级配套资金分配结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省级配套资金分配结果.doc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39909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