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精神,农业农村厅新成立农田建设管理处,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责。面对机构改革后的新机遇、新形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责任落实、工作保障、项目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田建设形成新格局。
一是快节奏启动工作,调度安排规范有序。2019年4月份下达年度建设任务,6月份举办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训班,要求各县市区尽快落实好人员、倒排工期、抓紧实施,7月份成立规划编制课题组,到5县区开展“全区规划”编制专项调研,做好编制前期资料收集和分析等工作;并根据农业农村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要求各市在7月30日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项目设计报告评审工作实施不力、怠慢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县(市、区),我区按照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的要求,建立红黑榜和约谈制,进行通报或约谈,督促尽快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与多部门协调沟通,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农业农村部门同自治区财政、发改、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多次协商沟通,保障项目顺利落地。目前已初步筹措本级农田建设财政资金8个多亿,更是主动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力争高标准农田建设亩投资标准1500元,并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由自治区本级足额落实地方财政承担的责任。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商讨共同核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并落实将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补充耕地任务有关事宜。
三是高起点谋划,明确责任主体。自治区政府研究部署农田建设工作,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区督查激励措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领导多次开展农田建设专题调研,要求各地提高思想认识,理顺体制机制,稳定农田建设队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9 年建设任务。近期开展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规定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项目储备库,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并要求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组织初步设计评审,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评审可行项目,及时批复初步设计,加快组织项目实施。
四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把项目质量关。根据农业农村部《规划编制》的要求,我区同步启动编制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积极探索专家库和参建单位的规范管理模式。印发《关于征集专家人选组建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的通知》,广泛征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农业水利等领域技术专家,建立专家库。目前,已有近500名专家报名入库,遴选后将建成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不诚信行为评价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将为参建单位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建立激励机制。拟定并计划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正向激励引导机制。
http://nynct.gxzf.gov.cn/xwdt/ywkb/t19219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