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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开展投资促进年活动加快发展项目农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大力发展项目农业,进一步发挥农业项目对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农业农村投资促进年”活动,全年开工建设农业农村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投资额超1000亿元,高质量打造100个省级示范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动项目招引转型升级

  (一)突出“招大引强”。各地要聚焦投资主体实力和项目拉动力,把招引央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投资作为重要方向,认真摸排相关投资信息,积极开展“敲门行动”,并将相关进展及时报我厅重大项目办,省里将在各地工作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相关对接活动。已有央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投资的,要强化服务,争取进一步扩大投资。

  (二)推进全省联动招商。充分发挥苏南投资主体优势、苏中苏北生产基地优势,推动苏南、苏中、苏北招商协同。各设区市重大项目专班之间要常态化对接,互通项目信息,做好相关项目的联动招商。

  (三)探索国际化招商。各地要瞄准荷兰、美国、日本等现代农业发达国家,加强与跨国农业企业在苏、在华分支联系对接,充分利用相关国际贸易活动,掌握投资意向和政策需求,积极挖掘外商投资项目信息,积极对接投资主体。省里将视情探索开展跨国农业企业“境外招商”活动。

  (四)建立战略投资联盟。进一步扩大金融支农联盟“朋友圈”,联合农业头部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等,依托“江苏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地图”建立全省农业农村投资联盟,以联盟为平台推动投资主体与市县对接,线上线下结合,通畅投资信息。

  二、强化财政项目储备入库

  (一)实行项目储备“三库合一”。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推动重大项目与财政补助项目融通,实行财政项目库、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库、重大项目库“三库合一”。

  (二)加强财政补助项目储备。实行资金分配与市县储备项目挂钩,各地要提前开展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储备,5月底前完成2024年财政项目储备,后续年度在上一年12月底前完成储备。国家和省级园区、产业集群、渔港建设、产业强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财政支持项目应全部入库。

  (三)推动项目集成打包。对“一事一议”、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等单体投资量小,但统一规划实施的财政补助项目,应采取打包方式入库。抢抓国家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支持市县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对现代农业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连片更新改造的项目以村或者镇(街道)打包入库。

  (四)争取增发政府专项债券。各地要抢抓中长期特别国债机遇,紧扣重点领域谋划储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特别国债立项支持。同时,要聚焦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冷链仓储中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方向,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

  三、盘活利用存量项目资源

  (一)摸清农业项目用地布局。各地要积极争取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支持,摸清本地可用于农业项目建设的用地资源,尤其是设施用地底数和布局,力争形成可利用资源“一张图”。相关项目用地需求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二)发挥园区平台载体作用。抓好国家和省级农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利用农业产业园区平台优势争取用地指标,盘活园区用地资源,完善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大力推进以园区为平台载体招商,形成重大项目建设集群效应。

  (三)推动建成项目转型升级。加强建成项目运行监测,动态掌握项目质态,推进建成项目不断转型升级。对市场前景好的项目,要鼓励通过扩投资、扩产能等方式推动升级。对低效项目,鼓励通过技术创新、开拓市场提高效益,或通过转让、重组等方式盘活利用。

  (四)推广设施确权颁证赋能。会同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农业设施确权颁证机制,探索更多风险分担渠道,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进一步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用,采取更加灵活机动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加快交易流动,推动农业设施流动通畅便捷,价值易于实现。

  四、不断加强推进服务保障

  (一)强化政策引导。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方向,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投入农业农村领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把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更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考虑,不断强化支持政策。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坚持条块结合、多方联动做好服务。

  (二)强化考核激励。持续优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水平”和“财政专项资金执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办法,将招大引强、联动招商、政府债券等列入评估内容,加强日常调度,发挥考核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导向作用。

  (三)强化推进服务。不断完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大力开展“服务上门、助企纾困”活动,千方百计强服务、保进度、促达产,确保完成“一季度开工50%、半年开工75%、三季度开工100%、全年建成70%”目标。

  (四)强化金融对接。深入落实“财政金融支农16条”政策,发布金融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融资清单,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推出定制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贷”“现代设施农业贷”等专属金融产品。

  附件:江苏省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指引.doc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3/29/art_11977_11205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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