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农业春耕备耕也进入了关键时期。以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无锡市滨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春季农资质量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耕生产农资安全供应,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紧紧围绕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采用多头双向的方式,对辖区内农资销售企业及农资使用大户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销售企业着重检查生产经营资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等。对使用大户开展种子、肥料和农药质量问题线索及农资“忽悠团”进村兜售问题线索排查,排除风险隐患。同时,执法人员深入春耕生产一线开展现场宣传,广泛分发种子、肥料和农药识假辨假手册;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三棵菜”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等宣传海报50余份,让打假护农理念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将强化市场主体违法风险防控意识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此次共检查农资生产销售单位15家,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按照“指导在前、服务在前、警示在前”的原则,优先采取教育引导、限期改正、警告批评等执法方式,规范推行“柔性执法”,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本次行动凸显了法律“力度”和执法“温度”的高度融合,得到了农资经营主体的充分理解和信赖。
下一步,滨湖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将检查范围延伸至非传统农资产品,如宠物饲料、卫生农药等,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为农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农资市场环境。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3/20/art_12466_111874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