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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方开展2024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提升我省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水平,进一步做好全省农田氮磷流失与地膜残留监测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我站拟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工作。为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

  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二、项目要求及内容

  开展50个省级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的实地监测工作,涵盖辣椒、豇豆、瓜类等重点覆膜作物,监测内容包括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基本情况调查和典型地块地膜使用回收情况调查,残膜和土壤样品采集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4月-2024年10月

  四、项目金额

  50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五、申报单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土壤普查等相关的工作业绩;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可以转包;

  8、项目报名单位不足3家,此次比选作废。

  六、报价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2、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4、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6、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评定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提供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9日。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办公大楼8楼806房,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第三方机构按时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16391,13005066160

  监督电话:0898-65221801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024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3/t20240325_3628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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