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服务 > 正文

宝鸡市“三普”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 工作汇报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宝鸡三普1.jpg

  宝鸡三普2.jpg

  

  为确保外业调查采样数据质量,3月19日,宝鸡市第三次全国土壤质量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普办”)召开全市“三普”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工作汇报会。省三普办到会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科、市农技中心张海兵、谭根堂出席会议。各县区三普办负责同志、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负责同志、地建集团关天公司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三普办对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工作进行了解读,并就全省三普工作进度和普遍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各县区三普办就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复核情况及土壤三普2023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土壤普查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三普工作已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思想认识上要再提高。二要加强协调配合。三普工作业务技术性强,各级三普办要加强对技术承包方的协调指导,“五位一体”整体推进,齐心协力共同开展。三要确保工作经费。县区财政要将土壤普查经费纳入政府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区三普办要根据工作协议签订的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第三方支付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最后,市农技中心张海兵强调,各县区要提高认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市三普办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工作要求,确保我市三普工作顺利完成年度任务。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gdhb/20240322/98379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