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发展 > 正文

2024年吉林省农区蝗虫防控技术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2024年农区蝗虫防治工作,吉林省农技推广总站特制订本方案。

  防控目标

  围绕“飞蝗不起飞成灾、土蝗不扩散危害、迁入蝗虫不二次起飞”的总体目标,飞蝗达标区处置率达100%,专业化统防统治比例达到90%以上,生物防治占75%以上;土蝗达标区处置率达7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比例占75%以上,生物防治占70%以上。

  防控策略

  强化“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贯彻“改治并举”的治蝗工作方针,加强蝗情动态监测,优先采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在高密度发生区及时开展化学应急防治,科学选药、精准施药,推动蝗虫灾害的可持续治理。

  防控重点区域

  (一)亚洲飞蝗。长春、松原、白城地区及其他新发生区域。

  (二)土蝗。农林、农牧交错区,与水域、荒地相邻的农田以及部分老稻区发生的土蝗是防治的重点。

  防控措施

  (一)防治指标与适期

  飞蝗的防治指标为0.5头/m2,土蝗的防治指标为10头/m2,防治适期为蝗蝻2—4龄盛期。

  (二)主要技术措施

  1.监测预警。坚持“系统监测与蝗区普查相结合、无人机侦察与人工踏查相结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5—9月密切监测蝗虫发生动态,重点监测群居型飞蝗蝗群,及时掌握蝗群的迁入、扩散路径,明确发生期、发生密度、区域范围等。严格执行周报、突发病虫当日即报制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2. 防控技术。(1)生态控制。改造蝗虫孳生地,压减适生地面积,抑制蝗虫发生。针对飞蝗常发区,结合盐碱地开发利用,有序垦种苜蓿、紫穗槐等蝗虫非喜食植物;河泡蝗区加强生态保育,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吸引鸟、蛙等自然天敌,利用生物多样性压低蝗虫基数;内涝蝗区的宜农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宜渔区域开展造塘养殖;河泛蝗区实行沟渠路林网化,改善滩区生产条件,搞好垦荒种植和精耕细作,可以利用滩区种植豆科牧草。针对农牧交错区土蝗常发区,可通过垦荒种植、春秋深耕细耙等措施,破坏土蝗适生环境,减轻发生程度。(2)生物防治。中低密度发生区(飞蝗密度在5头/m2以下和土蝗密度在20头/m2以下)和生态敏感区(包括湖库、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或限制使用化学农药的区域),可降低防治指标,2-3龄盛期优先使用蝗虫微孢子虫、金龟子绿僵菌、球孢白僵菌等微生物农药防治,合理使用苦参碱、印楝素等植物源农药。在农牧交错区,也可以采取牧鸡牧鸭等进行防治。(3)化学防治。高密度发生区(飞蝗密度5头/m2以上,土蝗密度20头/m2以上)采取化学防治。药剂可选用高效氯氰菊酯、马拉硫磷、高氯·马、阿维·三唑磷等。在集中连片面积大于500公顷以上的区域,组织农用飞机采用精准定位施药技术进行防治;在集中连片面积低于500公顷的区域,组织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使用植保无人机或地面大型施药器械,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技术进行防治;在芦苇、玉米等高秆作物田以及发生环境复杂区,使用烟雾机在清晨或傍晚进行防治。

  注意事项

  (一)开展防效评估。注意监测蝗虫种群数量变化,跟踪防治效果,适时开展评价,一旦防治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即可终止防治行动,避免过度施药。

  (二)落实防护措施。提前发布飞防作业公告、设置防治区警示提醒、强化防治人员的个人防护以及对非靶标生物的安全保护等。

  (三)提高施药水平。根据蝗虫活动规律,确定防治时间,做到精准施药。化学防治时,应考虑条带间隔施药,留出合理的天敌避难区域,水田和水域周边严禁使用菊酯类农药。避免使用烟雾机喷施微生物农药。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nysc/202403/t20240324_88858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