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度全区(含兵团)大宗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监测及全区土壤墒情和旱情遥感监测项目。
2024年度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遥感监测专项)24万元。开展全区(含兵团)大宗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监测及全区土壤墒情和旱情遥感监测(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基于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不低于10米),对全区(含兵团,兵地数据需分别提供)2024年度小麦、玉米、棉花种植面积进行遥感监测。在本年度6月30日、9月30日前,分别获取全区小麦、玉米及棉花种植地块空间分布矢量数据,编写种植面积遥感监测分析报告,形成遥感影像原始及正射校正数据、分县市、地州及自治区级的作物面积矢量监测数据及有关外业调查数据等相关电子、纸质档案材料;二是基于MODIS等卫星影像,在2024年5月至11月上旬,开展全区农区(含兵团)土壤墒情和旱情遥感监测评价。每月监测2次,即每月15日、30日前,形成全区农区的土壤墒情和旱情监测数据成果并验证成果精度,编制当月两期全区土壤墒情和旱情监测分析报告。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政府采购机构备案登记。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代理机构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4.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6.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代理公司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自治区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手续;(提供网站截图)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取费标准:实际取费,参考计价2002(1980)号文,报下浮率,提交单独密封在文件袋里两份报价单;
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应用中心
采购联系人:买老师 18195954747
顾老师 18196227895
采购人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2024年0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403/ca003f6bb67b469f88de45ca984d79b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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