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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合作制作《乡村振兴进行时》节目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农新闻舆论工作 推动三农新闻宣传事业发展的通知》精神,以及我省构建“大宣传”格局工作要求,依托电视平台优势充分挖掘和展现海南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新思路、新变化、新亮点、新典型,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强省建设,我厅计划合作制作《乡村振兴进行时》节目。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合作制作《乡村振兴进行时》节目项目。

  二、项目要求及内容

  1.节目名称为《乡村振兴进行时》,收视范围覆盖全省城乡,日常播出内容以宣传海南“三农”工作为主基调,节目片尾设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及某某单位联合制作”字幕以体现双方合作,全年播出天数300天以上。

  2.节目播出时间:首播时间为每日19:00,重播时间为每日中午(根据节目编排实际情况确定)。

  3.配合做好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在节目新媒体平台全年制作、发布短视频24条以上。

  4.举办2场农业农村体验或农产品品牌展销活动。

  5.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制作包装时长7分钟以上的宣传片,并提供20分钟时长的“三农”重点活动画面作为资料留存。

  6.宣传重点工作。组建专门采编团队,针对南繁硅谷、蓝色粮仓建设,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和特色产业打造、“海南鲜品”以及全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介、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旅融合创新发展、渔业转型升级、冬季瓜菜产销等“三农”重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7.宣传重点活动。对“冬交会”、中国农民丰收节海南庆祝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在活动举办前进行预热报道,活动期间进行多角度报道。

  8.视频制作应遵循新闻的真实性,利用电视及网络平台对社会舆论进行积极引导,同时在新闻发布的过程中,应对农业农村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和有效管理。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内完成。

  四、项目预算金额:¥114.6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营业证照齐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报价;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收视范围覆盖全省城乡的电视媒体资源,具备独立策划、宣传发布、视频编辑制作、媒介统筹等能力,有执行过媒体大型活动的经验,应以媒体宣传和文化创意为主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四)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应包含项目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收费依据说明、总价等,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六)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七)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八)开展同类项目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九)项目实施方案;

  (十)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十一)拟投入人员情况材料。

  七、评审规则

  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

  评分表

  投标单位:        评标处室及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评审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1

  项目实施方案(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宣传背景和目的;2.宣传亮点;3.宣传发布平台;4.宣传内容;5.央视及省内媒体宣传等。

  A.方案内容整体全面完善,安排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5-20分。

  B.方案内容不够全面完善、针对性和实操性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9-14分。

  C.方案内容不全面适用性不强、基本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8分。

  D.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

  应急方案(2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应急服务人员设置;2.出现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A.内容整体全面完善,安排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5-20分。

  B.方案内容不够全面完善、针对性和实操性一般、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9-14分。

  C.方案内容不全面适用性不强、基本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8分。

  D.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

  拟投入本次项目团队成员情况(20分)

  拟派项目组成员10名(含)以上且具备大专(含)以上 学历,得15分,(1)项目团队人员数量达到10人及以上的得15分,9~6人的得8.5分,

  不足5人得3.5分,不提供团队人员的,0分。

  证明材料:提供上述人员清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职责、数量及联系方式、2023年以来在投标人单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人员资质:活动主持人拥有主持人资格证书的得5分,满分5分。

  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2023年以来在投标人单位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


  4

  同类项目经验(20分)

  投标人 2020 年9月30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办过的类似宣传项目,案例须包含整体宣传推广、策划设计制作或线下活动执行等服务,每提供一个案例得4分,最高得20分,不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注:

  1、供应商需提供案例整体宣传推广、策划设计制作、线下活动执行等相关服务的佐证材料,并提供相关有效

  合同复印件。 2、同一单位、同一项目、作品或视频文件的合同不能重复计分。


  5

  报价(20分)

  对方案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保留二位小数)。


  总分


  八、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19日至3月22日17:30,纸质件报价材料须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府办公区1号楼1122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18889827437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3/t20240319_3621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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