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决策部署,以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落细落小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遵循“守正创新铸机制,固本培元增总量,精益求精保质量,包容并蓄树品牌”工作思路,推动以绿色有机食品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2024年底,全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力争突破1亿亩。
一、稳步扩大基地规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积极开展基地创建、验收、续报和管理工作。统筹绿色食品基地创建、验收和续报工作,稳步扩大规模,逐步提升质量。重点推进尚志、兰西、呼玛等未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全国基地”)的重点农业县(市、区)和哈尔滨、大庆、双鸭山、伊春、七台河等绿色食品认证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地)开展基地创建工作。积极组织,科学指导,争取14个487万亩(含北大荒农垦集团6个172万亩)全国基地全部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验收;及时做好21个1155万亩全国基地续报工作;做好全国基地年检、经营主体备案和管理员注册工作,持续抓好基地核心区建设、投入品管控、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关键环节,提高基地管理水平。稳步扩大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规模,发挥有机农产品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有机农业发展。
(二)扎实做好全国绿色食品高质高效试点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整市县全国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和全国绿色食品发展重点市试点创建,积极推进龙江县、富锦市、桦川县、海伦市和铁力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和佳木斯市全国绿色食品发展重点市建设,争取尽早通过国家中心验收,培树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三)有效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加快发展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积极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探索开展绿色食品续展企业星级认定工作,争取全年召开2-3次绿色食品材料审核会议,严把材料审核关,提升申报材料质量,降低材料不合格率,全省绿色食品企业和产品续展率力争保持在70%以上。加大农业系统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宣传力度,开展有机产品和基地环境检测,减少企业认证费用,稳定有机产品认证规模,提高有机产品材料审核效率,5月末前力争完成有机产品认证材料上报工作。
二、精心培树品牌形象,彰显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价值
(四)着力推进品牌宣传。统筹谋划,广泛动员,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常态化开展宣传推介,推荐典型案例在国家、省级传统媒体和网络矩阵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全年持续性宣传格局;组织省市县三级工作机构和企业参与“绿色食品 健康引领”主题宣传、绿色食品宣传月及金秋九月集中宣传活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获证主体宣推次数和媒体报道密度,提升宣传层次。积极参加农产品品牌百强典范征集活动,挖掘文化底蕴,讲好品牌故事。积极跟进脱贫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树和产销对接。
(五)组织参加展销活动。组织绿色优质农产品获证主体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第二十三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十六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引导市县参加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加大产销对接、展览展示、科普宣传和感悟体验力度,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推进名特优新农产品收录和良好农业认证工作。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作为促进存量地标农产品发展的主要抓手,努力实现我省名特优新跨越式发展。坚持稳步扩大、融合发展原则,把名特优新农产品同地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名特优新、特质农品收集登录和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农产品品牌索引名录征集工作。探索开展良好农业认证工作,全面梳理近年来各机构在我省开展良好农业认证情况,依托绥化市等4个国家级良好农业工作站,宣传推广中国良好农业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力争年底前实现良好农业认证新突破。探索开展地标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工作。
三、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维护绿色优质农产品良好形象
(七)强化企业年检和证后评价。组织开展企业年检工作,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力争做到“应检尽检”。在春种、夏管、秋收、加工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绿色食品企业证后跟踪评价工作,对绿色食品企业监管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八)严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重要时节、重点地区高风险获证产品质量跟踪检查,组织开展绿色有机食品和基地原料产品抽检工作,突出高风险产品检测比例,严把产品质量关。对于检测不合格产品,坚决执行退出机制,报请国家中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
(九)持续规范企业用标行为。加强《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宣传推广,持续做好包装标签规范设计指导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固定市场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规范企业用标行为。指导包装存在问题的企业办理变更手续,使其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规范要求,坚决禁止违规绿色食品包装流通上市。
四、强化体系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能力
(十)提升队伍能力水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各级工作机构检查员、监管员、企业内检员、基地管理员、名特优新品管品审员开展绿色食品专业知识、名特优新、特质农品、良好农业、农耕农品、农产品品牌索引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提升体系队伍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新完善绿色食品企业证后跟踪评价监管员信息库,抽调信息库骨干人员开展证后跟踪评价工作。
(十一)强化政策支持保障。鼓励各地将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纳入本地区绿色农业发展规划、园区建设、全程托管、绿色种养循环等重点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强化政策保障。做好绿色食品产业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在农产品“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信息采集系统中更新相关数据,严格公正开展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制定政策、专项扶持和典型示范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94/202403/c00_31717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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