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I202312210033 | 海南全省在河里捕鱼主要采用药剂和电打鱼的方式,对生态存在危害,这种情况在屯昌比较严重,如大雁河。 | 海南省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2023年12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行动部署会,确定整改整治方案。23日督导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和坡心镇高朗村委会干部赶往大颜河流域,通过现场检查、走访询问的方式开展线索核查,事后会同巡河员就在河流内实施电、炸、毒等非法从事捕捞行为事宜开展座谈。共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检查大颜河水域,发放宣传30余份,悬挂横幅3条。25日省渔业监察总队联合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组成巡查组,到屯昌县坡心镇大颜河开展巡查,并通过与当地村委会干部、巡河员、村民等进行交流,现场张贴禁止电毒炸渔行为宣传海报等方式对附近村民进行普法教育。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大颜河水域和大颜河下游福永河,现场未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鱼行为,发放宣传单20余份,悬挂横幅1条。 2024年2月21日和2024年2月23日,省农业农村厅及下属渔业监察总队连续多次联合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坡心镇执法中队和高朗村委会干部以及巡河员赴坡心镇大颜河开展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鱼专项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主要河道显设置禁止电鱼、毒鱼的警示牌,深入村庄、社区,利用张贴宣传单和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共同参与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同村委会和群众座谈,走访群众,提高认识,使村民深刻认清禁止非法电鱼、炸鱼和毒鱼工作是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有利举措。三是明确责任,加强河道巡查。例行和突击相结全开展巡查执法,特别加强夜间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电力捕鱼行为,全力保护好渔业资源生态环境。 省农业农村厅自接到举报信访件后,联合多部门共出动6批次车辆,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大颜河水域和大颜河下游福永河,发放宣传单50余份,悬挂横幅3条,设置禁止电鱼、毒鱼的警示牌5处,张贴海报20张,现场未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鱼行为。 | 不属实 | 一是在有关区域设置警示牌、标识牌;二是督导属地政府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巡查举报机制;三是加大农村地区打击“电毒炸鱼”宣传力度。 | 经赴屯昌县大雁河、福永河等地现场核实和巡查暗访,未发现存在有人使用“电毒炸鱼”等方式进行非法渔业活动。 | 已办结 | |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3/t20240313_36177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