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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农民合作社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各农民合作社: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谋划好当前农业生产和供应工作,我们希望全区农民合作社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强化管理,严格防疫。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管控要求,加强养殖、种植过程管理,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确保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畜禽养殖类合作社要重点加强防控,规范养殖生产,加强养殖场区的消毒灭源工作,督促场所内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严禁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发现不明原因病、死畜禽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妥善处理。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各项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科学安排,生产保供。各农民合作社应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潜力调查,了解掌握当地畜禽、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量,种子、种苗、种猪等农业生产资料储备量,以及可扩大生产加工能力等,确保能够迅速组织生产,满足市场需求。蔬菜水果类农民合作社要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抓好当季时令蔬菜、速生菜以及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供应。

  三、产销衔接,渠道畅通。各农民合作社应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关注市场供求信息,加强农产品调度。如出现农产品出村难、进城难和饲料等投入品调运难等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反映。同时,应积极与本地各类市场主体加强联系,提供农产品信息,保障供应渠道畅通。

  四、密切关注,积极防控。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遵循有关防控指引,按照各地党委、政府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各农民合作社要加强对社员的宣传教育、体温监测,加强外出人员的动态管理,预防工作做到全覆盖,不漏一人。引导社员职工通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获得疫病防控情况,不传播发布不实信息。暂停开展培训、聚会、观摩等聚集性活动。

  我们坚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将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就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后,恭祝全区农民合作社全体人员万事如意,健康平安!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http://nynct.gxzf.gov.cn/xwdt/ywkb/t19229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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