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苏农机安监函〔2024〕1号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各设区市及省农垦、监狱管理局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机构:
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农机源头管理水平和农机行政执法质量,今年,省所将适时组织举办县级以上新履职农机安全监理和执法人员培训。现将培训需求统计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上报范围
各设区市、县(市、区)在编在岗的新履职农机安全监理和执法人员。
二、统计上报程序
(一)报名工作由各地队伍管理员登录“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队伍管理”模块下的“培训报名”中逐项填写上报。
(二)人员名单确定后,市级统一打印培训报名汇总表,加盖市级主管部门公章,于3月20日前,将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一并报送省所宣教科。
三、有关要求
(一)为准确掌握各地培训需求,请各地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调研、统计、审核,确保上报人员在编在岗、信息完整准确。
(二)市级要统筹安排,组织参训人员提前自学农机安全监理和执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学习目录见附件)。组织本地参训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提前取得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全机型驾驶证。未取得全机型驾驶证的,不得报名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
(三)省级培训资源优先向考试、检验、事故处理、农机执法人手紧缺的地区倾斜。培训结束时将组织闭卷考试。各地应结合工作实际,选配适岗人员及时参训。要建立并落实集中学习制度,推行“学习每月一主题”、典型案例剖析学习等方式,加强日常学习,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和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联系人:汪文平,电话:025-86468773。
附件: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和执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学习目录.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3/4/art_12582_11164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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