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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和检查活动情况以及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0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函字〔2024〕4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和检查活动情况以及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典型案例的函》(农机管〔2024〕6号)要求,请各市结合实际报送辖域内2023年度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有关情况以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和检查活动

  2023年1月至12月,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针对农机安全生产自身开展的,以及会同或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针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执法和检查活动,包括行政执法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检查活动。

  二、执法典型案例

  2023年以来,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针对农机安全生产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发生的相关典型案例。征集的案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及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要求,能够反映农机安全生产领域特点,事实清晰,流程规范,且有明确的执法文书为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填报《2023年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和检查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对辖域内各地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整理。

  (二)报送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典型案例,并进行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各市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标题、基本案情、处理结果、适用法规、案例评析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格式参照附件2)。执法文书复印件以及相关图片记录作为材料附件同时报送。

  (三)请于3月10日前将统计表和典型案例文字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联系人:张永飞,电话:0531-83199907,电子邮箱:njjljgk@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和检查活动情况统计表

        2.执法典型案例材料参照格式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403/t20240304_4709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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