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毕节市作为50个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之一,采取“四个三”举措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目前,全市已完成3614个村(社区)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及登记赋码等改革内容,共清查集体土地总面积3180.8万亩,集体资产总额73.2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2.6万户814万人,建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3614个,村集体经济积累达14.49亿元。
?一、夯实“三个基础”确权。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印发《毕节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方案》《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对清查核实资产、明晰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清产核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规范清产核资程序,细化清查明细表和登记表,全面清查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组织召开全市清产核资现场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及工作方法,对有关具体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做到宣传到位、培训到位、交流到位。全市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8万份,开展业务培训4624期18.6万人次,其中,市级召开现场会、培训会共13次。二是摸清集体家底。全面摸清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农业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用于公共服务的科教文卫体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确保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全市共清查集体土地总面积3180.8万亩,其中,农用地3009.1万亩,建设用地118.3万亩,未利用地53.4万亩;清查集体资产总额73.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6亿元,非经营性资产64.6亿元,资产清查结果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管理。三是明晰资产权属。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
?二、注重“三种要素”定股。一是确定成员资格要素。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和对集体贡献等各种因素,制定“七取得、七保留、七丧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资格标准,重点保护妇女儿童、长期外出、嫁出入赘、一就两服(就学、服刑、服役)等各类群体人员利益。确保每个人只能享有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防止“两头占”或“两头空”。全市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2.6万户814万人,转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享有集体收益分配等权利。二是确定量化资产要素。在不打破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对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一次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对无经营性资产的通过虚拟股份等方式,按成员数量化股份,对非经营性资产只登记不量化。股份量化登记结果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核准备案。全市量化资产总额2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6亿元。三是确定股权设置要素。按照“民主决策、规范操作、科学合理、因村施策”的思路,以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人口、现有农业人口或综合前两者为参考,明确折股量化人员,科学设置股权。设置个人股的实行一人一股,且个人股不低于总股数的70%;设置集体股,或没有设置集体股需明确提取公积公益金的,集体股不超过总股数的30%,最大限度让农民群众获得改革红利,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向“按股享有”转变。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户内共享”的管理模式,实行股权“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充分保障股东权利。
三、规范“三个环节”赋码。一是规范登记对象。将具有农村属性的村(社区),以及有集体“三资”的城市社区、城郊社区均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畴,包括村民小组、村(社区)、乡(镇、街道)三类组织,名称含有“经济合作(经济联合)、股份经济合作”等字样,性质为集体所有。全市除异地扶贫搬迁、纯居民等90个社区无集体“三资”,或无集体成员外的3614个村(社区),全部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范畴。二是规范登记事项。编制《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注册登记明白卡》,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流程、所需资料及办理时限等,明确组织类型、成员人数、资产情况、业务范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发证日期等登记事项,细化公章刻印、开立账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换证赋码等登记后续事项,实现登记赋码“一站式”服务。三是规范登记赋码。经组织成员入社、推选股东代表、筹备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程序,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登记,依法取得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上,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成为特殊的市场经营主体。全市经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614个,全部完成公章刻印、开立账户及挂牌管理。
?四、聚焦“三类资产”盘活。一是聚焦集体资源搞开发。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载体,合理开发利用村域内集体土地、林地、“四荒地”、山塘水库、自然风景、人文景观等资源,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资源变资产。采取全资股份、控股经营、参股经营等模式与其他经营主体开展股份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增加集体收入。截至2020年底,全市开发利用188.1万亩村集体土地、林地、山塘水库等集体资源,折价22.5亿元入股经营主体。二是聚焦集体资产促盘活。将村集体所有可用于经营的闲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无形资产等集体资产,通过承包、入股、出租、出售等市场运作方式,发展农业产业、精深加工、休闲康养、农家乐、工商业等,多路径、多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让集体资产成为优良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截至2020年底,全市村集体整合各种资产折价入股资金23.9亿元,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达2.84亿元。三是聚焦集体资金增积累。按照“乡镇统筹、各村入股、合作经营、收益入村”原则,探索强村带弱村、联村发展模式,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支持村集体成立劳务输出队,对外承接社区服务、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建筑安装等工程,发展特色经济、旅游经济、异地置业,提供物资供应、有偿服务等,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2020年底,整合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22.7亿元入股经营主体,实现资金变股金,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积累14.49亿元,促进农民变股东增收7.55亿元。
http://nynct.guizhou.gov.cn/syqt/nyzcyggdy/202106/t20210607_68441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