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符合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要求的142家企业的231个品种予以公告。
引种者依法对引种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品种目录(第二十批)(1).pdf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402/t20240204_2465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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