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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4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4-02-06     来源: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第116号

  

  2024年1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组织对全省生产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1128批次,其中蔬菜512批次、畜禽产品270批次、水果309批次、水产品9批次、食用菌23批次、其他类5批次,共发现4批次农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农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威宁县胡江福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青菜,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盘州市刘和坚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草莓,经检测发现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黔农发〔2018〕3号)等要求,已责成相关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名单(2024年第1期)

            2.4批次农产品不合格项目小知识(2024年第1期)

        附件1-2.docx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2/t20240205_83788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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