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要求,经评审,拟推荐隆安县、全州县、藤县、岑溪市、富川县、象州县6个县(市)开展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拟支持平乐县、灵山县、平桂区、玉州区、天峨县5个县(区)开展自治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拟安排南宁市上林县等 41 个县(市、区)实施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名单及经费安排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1年6月8日至6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6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电话:0771—5858109,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
附件:拟安排项目县(市、区)名单及经费安排
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91316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