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3年,苏州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农执法〔2023〕3号)要求,扎实开展整治专项行动。一年来,苏州市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显著增强,生产经营假劣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关工作在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上获得省厅点名表扬。
一是重宣传。苏州市通过各级官网官微发布《驱蚊花露水属于农药!是真的吗?》《驱蚊产品属农药,细心选购护健康》等普法资料。利用电台、报社等融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累计发放《经营卫生杀虫剂须知》《如何快速识别假劣农药》《提醒函》等宣传资料4800余份。努力提高依法生产经营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强检查。苏州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同步联动,深入大型商超、百货商行、便利店、生产企业等进行“地毯式”巡查。将近年被投诉举报、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主体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开展行政约谈、座谈会31次。2023年,苏州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7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55家次,处理投诉举报109件。
三是严查处。严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查实违法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苏州市共立案查处防蚊驱蚊类农药案件29起,涉案农药产品货值金额2.2万余元,罚没款合计12万余元。所有办结案件均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进行公示,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苏州市防蚊驱蚊类农药产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得到保障。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整治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29/art_12466_11138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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