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邮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我们拿到了《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养殖场鸡舍、仓库、厂区内外道路等农业设施被评估作价1670万元。在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指导下,高邮市农商行给我们发放了扬州首笔农业设施抵押贷款500万元,这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为养殖场在2024年生产存续注入了真金白银。”1月28日,高邮鑫三角生态家禽养殖场负责人激动地说。
这本登记证是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发放,是扬州市首本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这笔贷款也是扬州市首笔农业设施抵押贷款。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盘活农业设施固定资产功能,拓宽农村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抵押贵问题,近年来,高邮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立足地区农业发展现实需求,聚焦“确权、赋权、活权”理念,探索实施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和抵押贷款,创新设置农业设施产权,将权属明晰的农业设施纳入抵押物范围,推动“资产”变“资金”,扩大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覆盖面。
“看到企业受益,我们很欣慰,但也应看到背后的艰辛。”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凌高玉介绍,高邮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在学习借鉴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农村小微企业的实际需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出台了《高邮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办法(试行)》、《高邮市农业设施抵押管理办法(试行)》。同时指导高邮市农村商业银行按照两个文件精神,成功发放扬州市首笔农业设施抵押贷款500万元,为下一步在全市全面启动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及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开了好头。
“首本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从制度框架设计、需求主体摸排,到登记发放流程试点、证件内容设计等环节,都需要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确保所有权证合法,能为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奠定稳固的基础。”凌高玉说。
人民银行高邮市支行行长唐波表示,首笔贷款发放,为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提供了先行经验,为农业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该行将与高邮市农业农村局等地方部门群策合力,在制度框架内创新金融产品,扩宽融资渠道,为乡村振兴贡献人民银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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