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又是一年春耕备耕时,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在此,郑重提醒:全省种子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用种,谨慎购种,不可疏忽大意。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全力推进种业振兴。
一、种子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六不”
(一)“三要”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做到依法经营;二要依据新发布的黑龙江省积温带分布图(1991—2020年),适区经营农作物种子;三要依法备案,建立健全进销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二)“六不”
一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不以“商品粮”名义经营种子;二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三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四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五不经营仿冒、套牌侵权种子;六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和“三注意”
(一)“五要”
一要选择正规诚信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二要根据区域积温、土壤特点、已种过品种表现等情况,优先选购《黑龙江省2024年农作物优质高效品种种植区划布局》推荐主导品种;三要查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四要用手机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五要索取公章清晰的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监制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尤其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
农民朋友一定要适区适种,不能越区种植,确保作物正常成熟,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二)“五不要”
一不要贪图便宜听信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二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三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种子;四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区种子;五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营的种子,不轻信“忽悠团”忽悠,防止上当受骗。
(三)“三注意”
一注意保存票据。保存好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有条件的留存未拆封整袋种子或购买时双方封样;二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三注意及时维权。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种植地种子管理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农民朋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举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79/202401/c00_31706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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