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品审办)〔2021〕27号
根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作物品种审定与评定办法》,现将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21年农作物品种初审会初审(评)通过的农作物品种及拟撤销审定的水稻品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包括异议内容、异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异议单位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钟明生
电话:020-37288652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大院
附件:1.初审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2.初评通过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
3.初审拟撤销审定的水稻品种目录
4.初审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简介
5.初评通过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简介
广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相关附件:初审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doc
相关附件:
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307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