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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东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种字〔2024〕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种子条例》有关规定,我厅拟组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设立专业组,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现就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组设置

  山东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委员会设食用菌、药用植物、蔬菜、果树、杂粮、牧草和花卉等六个专业组,各专业组由7-11名专家组成。

  二、名额分配

  按照各专业组专家人数1︰1.5比例,分作物推荐。根据相应农作物生产情况、育种创新以及种业企业发展状况,确定专家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种业企业人员优先考虑国家农作物种业阵型企业和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专家,管理推广人员优先考虑熟悉品种推广和农业生产情况的专家。

  三、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安排要求。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种业事业。遵纪守法、公正科学,在以往种业科研教学、生产经营、管理推广过程中,未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情况。

  (三)熟悉认定作物品种情况,具有相关作物品种专业特长。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相关作物工作经历,直接从事相应作物科研教学、品种选育(含生物育种)、生产经营、管理推广及试验鉴定等工作,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四)能按时完成专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秀年轻专家。

  四、推荐方式和程序

  请各市农业农村局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专家,各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山东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专家推荐表》《山东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3),一式两份,于2月7日前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同时将推荐表PDF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钟文0531-81608102

  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邮编:250100

  电子邮箱:sdseedpg8102@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专家推荐表

        3.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401/t20240130_4695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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