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发展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加快新时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意义十分重大。
第一,我国新时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
近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各类服务组织增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手段日益改善,服务机制逐步健全,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了有力支撑。实践表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大任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和农村社会变迁的产物。伴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和新阶段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以及农业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农业规模化社会化程度不断提升,这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体系产生发展的主要动因。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多层次发展,由本地服务向区域服务拓展,由单环节服务向全链条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新模式新机制不断涌现。截至2023年10月末,全国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超过107万个,服务面积超过19.7亿亩次,服务小农户9100多万户。
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众多,类型多种多样。主要有:
一是全国农机系统服务型。近年来,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迅速。截至2022年底,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9万个,农机作业服务面积8.8亿亩,作业服务收入3676亿元,乡村农机从业人员接近5000万人,农机服务市场规模达到5000亿元左右。农机服务组织已成为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特别是一些专业化的农机服务组织服务手段先进,服务及时高效,服务质量精准,开展粮食生产耕种收全环节全链条服务,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制定出台扶持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的政策措施,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农业生产托管和“智能化+农机作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农机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涌现和发展。
二是国有大型涉农企业服务型。农垦、农产品加工、农资等各种类型的农业企业,是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比如,北大荒农垦集团等农垦企业,积极开展与地方合作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全国农垦企业营业总收入7770.51亿元,同比增加124.36亿元,增长1.6%。截至2022年底,全国农垦系统独立核算企业5408个,其中农场1787个。2023年农垦社会化服务规模超过1亿亩次,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不断涌现,服务领域正从生产服务向全要素、全产业链延伸。
三是全国供销系统服务型。经初步测算,2022年,我国供销社企业数量突破2.3万个,2023年供销社系统内综合服务社数量增长至51.9万个,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全系统生产性全程托管服务面积8657万亩,同比增长25.6%。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6.42亿亩次,同比增长35%。2022年全系统新增冷库库容244万吨,累计达790万吨,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加快重点业务数字化转型。2022年,全系统实现农产品销售额2.8万亿元,同比增长2.2%。
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型。我国农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日益发展壮大。许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相关农户委托,以土地流转或代耕代种托管方式,为其他农户提供农业经营服务。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超过5.5亿亩,流转率达37%,土地规模经营正在形成。目前,我国有家庭农场达390万家,各类农民合作社达222万家,合作社联系农户数超过50%。
五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型。截至2022年底,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万多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5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能够充分发挥带动作用。有的实行产加销一条龙,有的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积极开展生产、加工、植保、流通等各项服务。据统计,2020年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引领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农户1.2亿多户,吸纳就业中农村户籍劳动力接近7成,有效带动了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从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和运行情况看,虽然服务组织类型、服务业态多种多样,但是其服务手段大都依靠农业机械化及农业装备现代化,并逐步向数字化农机及农业装备转变,呈现农业服务组织结构机制多元化与服务手段现代化的发展态势。服务手段现代化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物质技术支撑。农业机械化是服务手段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以农业机械化为抓手,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是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共同特征。以数字技术赋能农业机械化及农业装备现代化,是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新动能新趋势。
第二,新时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对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社会化服务作出重要部署。中央多次下发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作出一系列制度性安排。这些重要指示和部署,进一步指明了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战略性和重要性。
一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新时代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的重大创新。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因组织类型、服务机制、服务对象的不同,呈多元化、差异化的特征。但从全国数据看,生产托管服务占主导地位。所谓生产托管服务,即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部分或全部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其中,大多数是以契约方式获得服务对象的委托,实行联耕联种、代耕代种、半托半管或全托全管,按合同合理处理承包者、经营者与服务者的权责利关系。实践表明,生产托管是一种不动地、不流转、不纳流转费的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种养、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区域化布局、现代化引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新模式。
二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完善。自1978年我国农村土地改革以来,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多年来,“分”的问题解决得比较好,但“统”还遇到一些新矛盾新问题。如何解决耕地零散化,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如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如何在承包到户基础上大规模应用现代农业要素,都需要通过“统”来解决。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统”的问题。不同地区不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往往“统”的内容也不同,有的实行统一整地、育秧、播种、植保、收割、烘储等服务,有的实行统一耕、种、防、收等服务。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看,在一定程度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联耕联种、代耕代种、全托全管实质上就是一种生产经营上的“统”。而且这种“统”,往往是一村一乡众多农户、多经营主体或跨区域的“统”,是应用现代农业新要素的“统”,是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统”,是覆盖农业生产全链条的“统”。这不仅丰富了“统”的内涵,提升了“统”的层次,而且提高了“统”的质量和效率。从一定意义上说,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对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统”的重要完善。
三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大举措。目前,我国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呈加快减少态势,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提高,需要进一步解决好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2021年末我国乡村人口数量跌破5亿(4.98亿人)。2022年我国乡村常住人口4.91亿人,比2021年减少731万人,其中乡村就业人员2.74亿,减少459万人。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农村老龄人口较快增加。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农村65岁及以上人口共9033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35.5%。2020年我国农村60岁、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占农村总人口比重的23.8%、17.7%。农业劳动力季节性、结构性、区域性供给不足,农业经营者老龄化,制约了现代科技要素的应用,承担农业现代化建设任务面临新的困难。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样种好地问题的重大措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成生产利益共同体,联耕联种、全托全管,既可以缓解农村劳动力不足和老龄化的矛盾,又可以有效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和投入要素,形成科学种田和建设现代农业的新机制新动力,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具有重要作用。
四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黑龙江时指出:“要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要从我国国情农情出发,建设具备中国特色的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按照这个目标,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要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实现“三大”“五强”和“两基本”的目标任务,必须建立一个体系性、机制性的载体和平台,依托这个载体把农业科技落实到乡村,凭借这个平台把各项措施辐射到田间地头。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连接农户、转换应用、辐射带动、实施助力等功能,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体系性、机制性载体和平台,是实施建设农业强国任务与措施的重要抓手。
五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小农户与大市场、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纽带。据统计,2022年我国约有2.1亿农户,小农户经营仍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经营方式。引领小农户进入大市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开展面向小农户的产销服务,可以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增强小农户进入市场的内在动力,把现代农业投入品和生活要素投入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之中,促进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六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城乡资源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桥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促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促进城乡产业融合、资源融合,促进城乡市场融合、服务融合。特别是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既可以把城市科技、人才、资金等资源要素带给农业农村,又可以把农业农村某些资源要素带给城镇,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公共品供给均等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三,大力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最根本的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即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与传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而言的,是具有现代经营机制和现代科技装备、服务手段以及应用现代农业投入要素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近些年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关键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提高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能力。要进一步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化水平不高、机制不完善、服务手段落后、体系不健全和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在加快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乡村振兴正处在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阶段。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任务仍相当艰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任务还十分繁重。所有这些,都迫切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坚持“两山理念”“两化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底色和主线。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念”,坚持农业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两化发展”路子。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保护和治理。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坚持绿色低碳、扩绿增产、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发展原则,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农业资源,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坚持中国特色。我国要走中国式农业强国之路,推进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农业社会化服务也要走中国特色之路。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财政扶持,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坚持“一主多元”,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进入农业农村服务领域。采取政府购买或农企契约的形式,为农业农村提供服务项目。要认真执行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耕地等农业资源保护制度和政策。要坚定执行粮食安全方针和政策,防止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要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思想,尽心尽力服务三农。按有关规定,正确处理承包者、经营者、服务者的权责利关系。
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要转型升级、完善功能。转型升级是强化完善功能的基础。依靠科技创新与应用,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要由传统服务型向现代服务型转变。要不断丰富农业社会化服务内涵,既有农业生产性服务,又有农民生活性、农村管理性服务。应加快发展辐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经营成本低的涉农大企业型、供销合作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型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领域要从单环节服务向多环节服务转变,从产品生产服务向产业生产服务转变,从短链条服务向全链条服务转变。通过转型升级强化功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适应性和适需度。
四是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办成大产业。要大力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产业化程度,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生态化、现代化。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作为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产业,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业与现代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应支持有条件的服务组织发展成服务型龙头企业,实行农业服务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服务产业化发展,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综合化系列化的农业产业化服务。
五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和标准。服务机制和标准是构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动态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与农业农民需求不对称问题。要依据农业生产经营、种养结构、区域布局、风险防控的特点,因地因作物因季节制宜,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要把握农业农民需求的发展变化,不断改进完善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机制的适需性、稳定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要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标准、组织标准、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标准化程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
处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正面临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新任务新要求。在这一大背景下,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赋予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的战略定位、功能内涵和服务职能。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应以中央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更高的战略定位、更大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把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摆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位置。当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成为农业农村服务市场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和现代生产生活要素的重要载体。加快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水平,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性举措,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样种好地的有效途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有力支撑。要加强领导,摆在重要位置,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制定专门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优化服务,保障需求。
二是县乡统筹,大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县乡两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突出短板弱项。对于一家一户和服务组织解决不了的基础设施应由政府统筹统建,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基础性支撑。应实行县乡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布局,推进农技农机、网络数字、物流仓储、集采集配等现代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并向乡村覆盖延伸。加快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社会化服务提供基础支持。全面推进县城商业体系和县城集采集配中心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下乡、智能家电下乡配套设施建设。
三是突出重点,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提升行动。当前,要抓住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加快促进提升。要大力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开展服务主体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要重点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新装备和提高科技含量,增强带动农业科技集成组装综合应用的能力。要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创新应用,加快服务装备、技术和手段现代化。依托社会化服务把现代生产要素和生活要素嵌入农业农村,带给千家万户。
四是创设政策,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扶持力度。要把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作为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创设新的政策措施,在资金、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对服务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服务规模大、带动农户多的服务组织应重点支持。加大支持面向“一小两大”(即小农户、农业大县、大宗农产品)的社会化服务。对实行粮棉油糖大宗农产品生产服务托管、经济作物托管、畜牧业托管的应加大支持。按照补齐现代农业建设短板要求,大力支持深耕深植、工厂化育秧、烘干仓储、统防统治、秸秆还田、农膜回收等服务项目。
五是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针对服务标准、质量、价格、信用等方面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引导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体系和机制,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维护农民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和效率。
作者:尹成杰(原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xsjl0525/20240118/9834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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