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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视频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作者:    

  

  6月3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在北京联合召开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视频推进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公安部副部长林锐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完善执法协同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支撑保障水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随后,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召开全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视频推进会,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和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警督刘海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程跃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程波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集中攻坚、连续奋战,持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不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有效遏制了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我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在部际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王清宪省长批示要求发扬成绩、坚持不懈。我省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五一”期间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暗访情况看,各地打击非法捕捞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要认真贯彻落实马有祥副部长、林锐副部长讲话精神,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筑牢长江“十年禁渔”的严密防线。

  杨增权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思路和“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的目标要求,扎实抓好长江“十年禁渔”管理执法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四清六无”回头看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四清六无”回头看专项行动,做到任务水域和重点区域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二要健全长江禁捕执法管理网格。认真执行好“推动建立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的文件要求,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空白、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长江禁捕执法管理网格。三要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紧盯 “七一”、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执法合力。四要加强渔政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推进,确保渔政信息化建设取得扎实成效。五要加强跨界水域联合监管。相邻的市与市、县与县、乡镇与乡镇建立交界水域联合执法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统筹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六要加强渔政执法管理队伍建设。沿江市县要依法依规增加渔政执法管理人员,加快渔政执法管理人员招录工作。大力开展渔政执法骨干人员能力提升活动,努力提升禁捕业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传《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在沿江沿河沿湖岸线重要区域,面向过往船只设置禁渔标志。做好退捕渔民结对帮联工作,严防退捕渔民“重返江湖”。

  刘海石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全面强化打、防、管、控、宣各项措施,深入持久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切实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一要全面总结补齐短板,在总结中不断提高,在提高中不断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优化固化,推广全省,提高禁渔禁捕工作能力。深入研判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积极整改完善,把工作做细致、做精致、做极致。二要研透禁捕法律法规,《长江保护法》对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的行为做了处罚规定,四部委联合出台的《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也对执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及渔获物认定鉴定等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规定,要深入学习领会,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三要增强经营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将刑事打击的重点放在“打团伙、断链条”上,紧盯“电毒炸” “绝户网”“三无船”,深挖彻查非法捕捞渔获物、禁用渔具销售以及各类危害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快速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深入分析研判发案形势、规律,认真研判分析本地区禁渔形势,找出发案率高的重点部位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形成震慑,坚决遏制非法捕捞高发态势。四要加强协作配合,深化省市县三级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打破行政壁垒,健全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证据互认、行刑衔接、联合宣传等制度规范,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统筹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区域协作执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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