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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积极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宣贯活动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条例》宣贯活动,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依法使用和监管提供安全、规范的保障。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农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条款,熟练掌握涉及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定义和执法监管重点。二是强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多媒体等形式宣传《条例》,有效提高知晓率。组织农业执法人员深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企业和所有者使用场所,发放印制的《条例》《植保无人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现场重点讲解《条例》涉及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督促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者和所有者做好《条例》的学习,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10/art_13486_11122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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