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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胜利路办公区及家属区物业管理服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胜利路办公区消防安全改造》等2个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项目介绍

  项目一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胜利路办公区及家属区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区及家属区提供日常保洁、环境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秩序管理、维修维护管理、物业设备管理(主要有电气设备、给排水设备、供暖设备、通风设备、电梯、监控设备系统、消防设备系统等)、保安服务等服务。

  2.办公区物业服务费用:81.8万元/年(暂定)。建筑面积概况:总建筑面积13078.75㎡,其中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8958.75㎡(地上13层、地下2层);事业办公楼建筑面积4120㎡(地上5层,地下1层)。

  3.家属区物业服务费用由中标的物业公司自行收取。建筑面积概况:共11栋楼,总建筑面积61490.2㎡(以上面积均不包括场地面积、绿化面积、地库面积)。其中:3号楼建筑面积3493.6㎡(地上5层,地下1层,4个单元)、4号楼建筑面积858.24㎡(地上4层,1个单元)、5号楼建筑面积1719.6㎡(地上5层,2个单元)、6号楼建筑面积2820.5㎡(地上5层,地下1层,3个单元),7号楼建筑面积3311.21㎡(地上6层,地下1层,4个单元)、8号楼建筑面积2766.48㎡(地上6层,地下1层,3个单元)、9号楼建筑面积4147.1㎡(地上6层,地下1层,4个单元)、10号楼建筑面积2414.53㎡(地上7层,地下1层,2个单元)、11号楼建筑面积1474.14㎡(地上7层,地下1层,1个单元)、12号楼建筑面积24909.62㎡(地上26层,地下1层,3个单元)、13号楼建筑面积13575.18㎡(地上17层,地下1层,2个单元)。

  项目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胜利路办公区消防安全改造,预算暂定6.9万元。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办公楼地下室消防水泵漏水、消防控制设备间隔墙未封堵、消防水箱漏水、未安装水位显示器、双回路供电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的整改。

  二、遴选资格要求

  1.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3.在乌鲁木齐市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具有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招标及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处理或沟通代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专业化服务。

  5.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携带以下资料参加遴选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范围)。

  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4.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在乌鲁木齐市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独立的开标、评标、监标、档案存放场所,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租房或购房合同及办公场所照片)。

  6.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提供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或通知书时间为准)。

  8.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有招标代理工作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

  9.服务承诺书、服务方案。

  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自拟)。

  11.上述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制作成册,一式两份,使用档案袋封装。

  12.取费标准:实际取费,参考计价2022(1980)号文,报下浮率,提交单独密封在文件袋里两份报价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委托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

  委托人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18999101125

  采购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401/60ee0c53f3b54ffea97ecf33ec4ef1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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