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1月1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三个工作督查组,在元旦期间对沿海各县区渔船渔港管控措施以及在海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此次督查为期三天,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渔船、渔港20个,发现安全隐患8项,已责令当场整改。
督查组通过渔港巡查、查阅台账以及实地随机检查渔船等多种方式,先后对赣榆区、连云区、灌云县、灌南县等沿海县区7个主要渔港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渔港的日常安全监管、应急值守,渔船的船员配备、消防救生设备以及渔船管理服务组织管理情况。
督查组要求,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渔港值班值勤责任制度,实行24小时轮班制,及时掌握渔港渔船安全动态;要加强在港渔船安全管控,强化渔港防火工作,特别要严防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险情;要督促渔船服务管理组织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船管员履行每日点验工作清单职责;要加强渔港日常巡查力度,严防渔船违规转运,杜绝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发生。
下一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继续广泛开展渔船渔港安全大检查,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海洋渔业安全形势的稳定。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2/art_12502_11116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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