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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黑龙江省“三新”核心样板区供试验示范用新型肥料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省内外肥料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快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配套落地,示范推广新型肥料,推动化肥减量增效,支撑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4年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计划在11个“三新”核心样板区(原“三新”省级示范区)继续开展新型肥料产品试验示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试新型肥料产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原则、范围和要求

  (一)征集原则。采取自愿参与的原则,面向省内外肥料生产、经营企业广泛征集新型肥料产品,由企业免费提供肥料产品,2024年在黑龙江省“三新”核心样板区进行试验示范。

  (二)新型肥料产品范围。主要包括适用于水稻、玉米、大豆、蔬菜等农作物的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缓释肥料、功能性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

  (三)新型肥料产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高效、经济,已经获得农业农村部或省级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且在登记证有效期内。肥料产品须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

  二、征集程序

  (一)企业申请。有意参与试验示范的肥料生产、经营企业直接向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进行申报,每家企业最多申报提供3个新型肥料供试产品。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产品简介(内容包括产品的研发过程、作用机理及产品特性);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农业农村部或省级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6.企业标准(仅指执行企业标准生产的肥料产品)。

  (二)省级审核确认。根据征集到肥料产品类型、适用作物等,结合11个“三新”核心样板区试验示范工作实际,由省里统一筛选确认供试产品,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企业,组织做好企业与样板区对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企业要保证参试新型肥料的质量,供试产品名称、有效养分和含量、适用作物等要与登记批准一致,提供足够数量的参试肥料产品。近两年肥料监督检查质量连续不合格肥料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参与申请。

  (二)申请企业在2024年1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聪

  联系电话:0451-82320679

  电子邮箱:hljshgzfsk@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

  邮    编:150090

  

  附件:新型肥料产品试验示范申请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5/202312/c00_316920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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