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业农村局精准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工作作为深化鞍山城市活力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各县(市)区在乡村治理工作过程中争先创优、比学赶超,挖掘优势和特点,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乡村治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乡村地区社会治理呈现崭新面貌,走出了一条新时代乡村善治新路。2021年,我市2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海城市腾鳌镇东新村积极探索实行村党委、村委会、村监委“三委”治村模式,走出一条新时代乡村善治新路;岫岩县石庙子镇丁字峪村是著名爱国将领黄显声将军的出生地,村党支部教育党员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探索出一条新时代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之路;台安县达牛镇达牛村推行将党员融入到群众中,亮身份、抓示范,用榜样的力量,带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台安县高力房镇乔坨村以民主法制建设为基础,村内设施农业、养殖小区、苗木花卉、商业运输、高效农业五大产业健康发展;千山区东鞍山街道獐子窝村以村级事务管理积分制为抓手,有效激发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生产和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小积分打出了乡村治理“组合拳”。
下一步,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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