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拟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农业类)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农业农村相关领域,拟通过我厅提名的科技成果,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单位要求
申报成果需要通过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直科研、推广、教学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单位需要对申报成果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提名材料真实可靠。如遇弄虚作假,查实后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相关要求
1.请各推荐单位准备成果纸质材料,提名书统一采用《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格式,一式十一份(不包含原件,申报时应提交原件进行核对),附件材料双面复印,左侧胶装,无需封皮。同时提交提名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和第一完成人必须准确,不得后期随意变动),于1月15日17:0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2.我厅将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成果推荐单位自行在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系统中填报,审核通过后请将从系统中打印的材料按照省奖励办要求装订,于3月4日中午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王佳奇 满 莉
联系电话:82675086 82675087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原畜牧局楼)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5/202401/c00_3169935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