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团结协作、无私奉献,高质量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有效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发了农村资源要素增值潜力,为全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投身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石家庄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等42个单位“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高地动等116人“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再立新功。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以先进为榜样,求真务实,勇于担当,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接续奋斗,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2.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tzgg/1742827857132765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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