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我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加强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我厅开展了自治区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经审核,178人拟通过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同时取消92名人员的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12月5日至12月9日。对拟确认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来访、来电、来函反映,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超出公示期后,将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991-28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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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拟确认2023年渔业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2.取消渔业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拟确认新疆2023年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名单.docx
附件2:取消渔业官方兽医资格人员名单.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312/5a3daa2bb6374ccf8c5d8087ccf4c2e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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