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态农场现场评价的通知》(农生态(生)〔2023〕58号)精神,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现场评价、综合评议等程序,拟授予22个申请主体内蒙古自治区级生态农场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到2024年1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反映。
联系方式:0471-6652331 0471-6652330
电子信箱:nmstny@163.com
附件:2023 年度拟授予自治区级生态农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401/t20240104_2436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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